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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探索增孝扶贫模式
日期:2017-08-07 来源: 字号:[ ]

  8月2日,记者从市扶贫办获悉,我市出台《济源市增孝扶贫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探索四种增孝扶贫模式,致力于让农村贫困老人和留守老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孝老良好氛围。

  《方案》要求,开展增孝关爱活动。对于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老人,鼓励子女积极为老人寄存赡养费,并按照子女每月为父母寄存的赡养费金额,由市民政局给予相应增孝补贴。子女每月为每位老人寄存200元(含200元)以上的,补贴每位老人100元;寄存金额低于200元的,按照所寄金额50%补贴。

  改善老人住房条件。鼓励子女为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老人、纳入低保范围的老人、贫困残疾人家庭老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4000元以下)和留守老人(子女长期不在身边,在农村单独居住半年以上的老人)等改善住房条件。凡老人现有唯一住房为危房,子女积极为老人改善住房条件的,市住建局为其落实危房改造相关补助政策,同时按其扣除政策补助外的实际投资额,另行给予补贴。对剩余投入在1万元至2万元(不含)的,补贴1000元;2万元至3万元(不含)的,补贴2000元;3万元(含)以上的,补贴3000元。

  加大幸福院建设力度。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老人、纳入低保范围的老人、贫困残疾人家庭老人、分散供养特困老人和留守老人的住房条件难以改善或不再修缮的,根据自愿原则,可申报居住幸福院。幸福院建设以村为主体。符合入住条件的、报名人数在10人以上的村,由镇提出建设申请,村提供集体用地,市民政局审批;单个村申请人数不够10人的,可和周边村合并申报建设。镇、村负责幸福院日常运营,日常管理人员可在贫困户中择优选聘,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幸福院的运营管理费用由市民政局按年度予以核拨。对于新建示范型幸福院一次性补贴20万,改扩建型补贴10万元;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幸福院,另行补贴3万至6万元建设费;对于加载儿童福利之家功能的,增加补贴5万元。

  开展孝老爱亲系列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成立由村两委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参加的评选小组,在全村开展孝老爱亲系列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对于评选出的孝老爱亲道德模范,评选小组将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其先进事迹,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于不孝不亲的反面典型,评选小组可将其反面事例公之于众或在媒体上曝光;在行政单位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将有关情况通报至其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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